关于评比2023年度招生与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太阳集团网站入口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1-16浏览次数:10


系部、全体教:

根据学校《关于评比2023年度招生与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为总结工作经验、评比表彰先进,推动我招生与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开展2023年度招生与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一)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积极参与招生宣传工作,能按照学校、学院的要求完成招生咨询会、网站(新媒体)维护、生源基地建设等各项工作,宣传到位、实绩明显,有奉献精神;在新生报到期间能按规定统计分专业报到情况,按程序核实未报到原因,对保留(恢复)入学资格、奖贷补政策解答准确,手续办理规范、到位。

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积极向员工宣传就业形势及各类就业信息;积极参与《大员工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和大员工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发动学院员工参加各类就业创业大赛,指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帮助大员工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精准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二、评比名额

根据学校名额指标分配,招生工作先进个人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分别推荐1至校级;被评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二级学院可相应增加就业工作先进个人1名(待先进集体评出后增加)。

有意向申请的老师111911:00前将2023年度招生与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侯怡如浙政钉



2023年度招生与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